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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各社保费参保单位:
自2017年1月1日起,社会保险费已改由地税机关征收。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,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于1月26日前申报缴纳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。未按规定缴费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将影响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,地税征收系统也会自动产生滞纳金。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按时到阳光大厦地税社会保险费征收窗口办理缴费事项。
咨询电话:8759990濮阳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1月25日
标签: 社会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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